出国务工纠纷
更新时间:2009-12-05 10:58:02
问题描述:
08年7月份跟中介机构发生了合同关系,十几个人,每人交了两万多的费用,他们给办签证去俄罗斯,当初约定的是每月六千以上 ,工作两年期限。但是去了之后每月就三千块钱且只发了两个月的工资。就再也没有发过工资今年年初就自己跑回来国了
所签订的合同是在临上飞机的时候签的,而且只有一份在对方手里,我们手里没有合同,合同内容也根本来不及看就上飞机了,还有就是他们可能没有工资条,在交两万多块钱的时候对方给写了一个收据,在俄罗斯的时候有些人的收据被他们收回去了,现在只有一个复印件,另外几个手里还有原件,
我要怎么举证才能证明和对方之间有合同关系,工资可不可以找中介要,两个月的工资都是代理人发的。中介费可不可以要求退还。工资没有发是不是不需要自己举证
我也曾咨询过律师,但是我没有劳动合同书,没有和中介的合同,说是难以证明我们之间有合同关系,而且我的收据原件也在对方手里,如果说有收据原件的人证明了有法律关系,是不是可以适用共同原告,那判决结果对我们也有效吗?律师说我们这官司胜诉可能性不大,,我到底怎样举证,才能增加胜算,要追究位于责任还是主张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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