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纠纷
更新时间:2009-12-03 20:33:17
问题描述:
本人是做五金冲压模具的,本人是2009年8月1号进厂的正式上班的,当时是和老板本人口头协议好了本人是每月4000元,现在本人也已经收过两个月的工资是4000元的,可是在2009年11月19号老板叫厂长口头通知本人老板解雇我了,我问原因,厂长就告诉本人说是因为厂里效益不好支持不下,确实是厂里的效益也不好,本人问什么时候把工资结给我,厂长说明天,等到第2天本人去到厂里厂长又说老板说等他回来再结算工资,2009年11月30号老板回来本人去问老板是什么原因解雇我,老板说是因为我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我就回答说:“我怎么不认真怎么不负责任了,我有什么事没做好,我耽误了厂里的什么生产,老板不出声,因为厂里的效益不好所以老板就故意找借口说我做得不好,之前有几个人也是被老板找同样的借口克扣了工资的,老板就说叫我12月2号过来收,我就说可以,可是等本人12月2号来到收工资的时候却是1500元/月支付给本人,请问像我这种只有口头工资协议可以通过劳动法来解决吗,有法律效力吗,我和老板的口头协议的工资可以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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