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2-03 09:57:37
问题描述:
我的“人身损害赔偿”诉状,是法院一审判决,时间是2005年12月20日,我不服。请求检察院抗诉,得到不予立案决定书,时间是2006年8月1日。
2008年12月向中级法院请求申诉,2009年7月中级法院说超过时效不予受理。2009年7月中级法院说超过时效不予受理。2009年7月再请求中级检察院抗诉,中级检察院2009年9月20日给不予受理通知书。2009年12月1日再向中级法院请求申诉,仍说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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