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
更新时间:2009-12-03 19:02:10
问题描述:
我结婚七年,2009年年初,跟老公在家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是把当时的钱财分成四份,一份给孩子,一份给婆婆,一分是我,一份是老公,协议说以后钱财互不干扰,自已是自己的,一人有五万多。但是实际上钱并没有分(当时的钱是跟人合伙投资的,始终月月分红,现在仍然在分红),投资的钱是我们婚后所挣,但老公说以后分红跟我没有关系,8月份,我们又买了房子,房照是写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房子现在升值了,如果现在卖了能挣四五万了。买房子的钱一部分是分红,一部分是做买卖所挣,现在还欠五万。而后又一起做了点小买卖,又挣了点钱,请问,如果离婚,那份协议有效吗?如果有效,那后来的房子和钱怎么分,财产分配对我有益吗?我能分到多些。如果协议无效的话,那给婆婆的那份是不是一定要给,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