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公司新出台的这个政策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更新时间:2009-12-01 17:07:44
问题描述:
为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相关业务考核规定,此规定从12月1日起执行:
开发贷款额:
300万以下的企业 奖金1000元
300万(含300万)---800万 奖金2000元
801万----1600万 奖金3000元
1601万----3000万 奖金4000元
3001万以上的 奖金5000元
一个月之内没有开拓出可以立项的企业,工资按60%发放。
二个月之内没有开拓出可以立项的企业,工资按30%发放。
三个月之内没有开拓出可以立项的企业,停止发放工资。开拓出客户后工资即按原来水平发放。基本公司是1300
注:可以立项的企业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双方达成了合作的意向即可。奖金在企业贷款获批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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