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调解后,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我可以去法院告吗
更新时间:2004-12-10 22:41:01
问题描述:
在2004年10月18日出了交通事故,肇事者无证驾驶把受害者撞了后一直在逃逸,交警部门在11月2日发布了网上通缉,就是没有去抓。受害人死亡。12月6日,肇事者的家属和受害者的家属在交警那调解,获的了民事赔偿。但是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肇事者没有写上无证驾驶,只是开车撞了人然后一直在逃,车辆负事故责任。现在肇事者方通过法律文书进行了调解赔偿,双方同意当面付现金。现在受害者方可以去告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吗,还有权利吗?必须要执行交警说的等抓到肇事者,送法院,让法官吗?受害者可以不可以去法院告,然后让法院督使交警部门应该找到肇事者,早日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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