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公司餐饮部工作。洗漱均由其挺着大肚子的嫂子照顾着。她想去上海的医院再看看,造成了断端轻度移位
更新时间:2009-11-30 23:38:47
问题描述:
徐*,女,在我公司餐饮部工作。
该同志在2009年10月20日下午约4:30在餐厅翻台面时,桌面压在脚上,当时脚肿痛得厉害,部门领导随即安排单位车辆送至长兴岛**医院医治,经过拍片诊疗后医生告知骨头无损伤,属肌肉损伤,回去卧床休息一周即可。于是徐**被安排送至家中休息,一周中,除了入厕下床外,其他时间不敢大意,一直躺在床上静养,吃饭、洗漱均由其挺着大肚子的嫂子照顾着。
一周过去了,也就是2009年10月29日,她的脚依然肿痛的厉害,丝毫未见好转。她有点害怕了,她想去上海的医院再看看,于是在其嫂子的陪同下来到了上海**医院,医生给她做了拍片检查后告诉她,片子报告右脚第五跖骨基底部骨折,由于延误一周的治疗时间,造成了断端轻度移位,需打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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