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不退的纠纷
更新时间:2008-12-26 12:07:49
问题描述:
我在08年9月15日和同学合租了石府二区的一套单元房(没有中介),房租是每月700,我们一次交了3100元,包括三个月的房租,和1000块钱的房租和家具押金,当时签了一个简单的租房合同(包括屋内简单设施,所交费用,水电费自理,水电煤气的起吨数等,08年12月15号到期)不是太正规,目的是约束对方。刚开始接触的是房东的女儿,合同也是和她签的,此人诚信度有很大的问题,打电话也经常不接,以后都是与老房东联系。由于同学的工作调动,我自己又难以支撑房租压力,于是在房屋到期的前一周提出退房,但老房东说整个取暖期的取暖费他已交清,让我们找人进去住,押金在他女儿手中,再找她联系,昨天(12月25日)我和房东女儿谈了一次,她让我把整个季度的取暖费全部交清,可我在取暖期间只住了一个月,现在她分明在赖账,我现在水电暖费用都没交,想让她在押金里扣,因为通过以前的接触,这个人的外债非常多,在我们居住期间,债主都跑到她家要帐去了,想在她手中拿回全部押金是不可能的,只能这样,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您看我用什么办法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非常感谢您,期待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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