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存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8-12-26 12:09:59
问题描述:
我是贵州铜仁人.在上海打工十二年了,我和妻子二年前离婚了,当时我提出离婚时,妻子要求我每月给她300块钱,并且不要有病的儿子(儿子今年22岁,有精神病),还要求离婚后仍然住在我的家里(因我一直在外打工,一年回去一次).才肯答应离婚,这些无理的要求当时写在了离婚协议上.我因为要出外挣钱.儿子就让我妈帮带着,离婚后第三个月,儿子病情偏重了,光药费和儿子的生活费每月就要用去我1000块钱(药费是有收据,是铜仁精神病医院开的收据).所以在儿子病情加重后,她的每月300块钱我也无力给她了.她现在天天逼着要这钱,我能不给她吗?她也从没管儿子,还卷走了儿子的生活费,这些我都不和她计较,现在我结婚了,我妈年纪也大了,能力有限,也帮我管不了儿子.我想回去住.我让她搬出去.她也不搬,我想让她出部份儿子的药费.她也不肯,请问律师,她现在对儿子有有义务吗?她不搬出去.我该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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