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去年成立的专门生产出口塑料制品的外资公司,还是一样没有解决问题,按照他们公司的计算最多可以退给我们2.4万元。
更新时间:2009-11-26 00:04:54
问题描述:
我们是去年成立的专门生产出口塑料制品的外资公司,因为有国外一个客户的大订单,我们根据订单的需要,在上海订购了一套60万元的设备,如果可以按时完成订单,保守估计可以把购买这套设备的钱赚回来。开始因为设备的模具出现差错,一直到去年的10月份,机器厂家二次派技术员来调试,结果调试不顺利,回来机器厂家又派一个技术专家来调试,还是一样没有解决问题,最后由调试技术员给我们书面写了一份机器出现的问题,由我们传真到他们公司,结果长达一年机器生产厂家都没有给我们答复(这一年期间我们曾给他们发过几次传真和打电话,结果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回来经过我们公司研究决定要求把机器退会厂家,他们答复:因为机器在我公司存放和使用一年多,按照他们公司的计算最多可以退给我们2.4万元。就上述情况,请各位法律高人给个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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