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张某以感情不和向法院提出离婚,我在答辩状中已提出娃这两年多的抚养费共同承担,到底我应不应该要?
更新时间:2009-11-24 17:30: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叫小花,30岁,05年12月与张某结婚,06年8月生1男孩,07年7月我与张某吵架发生纠纷,我去上班,张某就把房门的锁换了,不让我进家,我只能住在单位办公室,随后张某又把娃扔给了我,我无奈,只有把娃让我娘家和花钱叫别人抚养至今。现张某以感情不和向法院提出离婚,我也同意,我在答辩状中已提出娃这两年多的抚养费共同承担,但法院的判决书就是不判。我该怎么办?法官说婚内的抚养费他们不管,到底我应不应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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