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更新时间:2009-11-25 14:31:24
问题描述:
我是个离过婚的女人,带着一个女儿认识了同样离过婚及带着一个女儿的他。两年前我们结婚了。结婚前曾口头约定去做财产公证,后来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去成!近日,我再次催他去做公证,他同意了,要我写好协议,再由他补充。我不知该如何写这份协议!婚前我已购买了四套房子,一套为商铺,三套为住宅。其中一套住宅是贷款购买。(和他结婚时,贷款还剩十万余元未还清。)手头还有一些股票及一辆轿车。他和我认识后,因想与我结婚,就由他出资购买了同一楼面的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用他的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十六万余元。),一套打算给两个小孩住,一套我们住。在购买这两套房子时,他做主在那两本产权证上写上了我和他的名字!产权证出来两天后,我们登记结婚了。婚后由我出资装修了这两套住房,并购买了家具家电。现在他让我写协议,我不知道该怎么写!还有公证完以后我如果卖掉我之前公证过的房子或股票再做其他投资,我投资的东西还算我个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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