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代客理财损失赔偿
更新时间:2009-11-22 16:34:45
问题描述:
我在投资咨询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就业合同,公司也没有明确说明代客理财是不允许的。我按经理要求通过**聊天找客户,根据经理的指示在**聊天时对客户保证“投资亏损超过40%的话,亏损由公司负责”。我与客户达成口头协议,代替他管理帐户,但没有签订任何的代客理财协议。11月19号,该客户账号爆仓,损失约3.4万元,客户以**聊天记录中“投资亏损超过40%的话,亏损由公司负责”为由要求公司负责赔偿。公司在事后让我签了开除声明,上面说我代客理财属于私人行为是违反公司规定的,出现任何问题跟公司没有关系,我在上面签了字,而且没写日期。公司也是在事后告诉我代客理财是不允许的,“投资亏损超过40%的话,亏损由公司负责”在公司也是没有规定的,并声称在我工作之初就已经明确说明,事实上却从来没有说过。
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我与公司是否构成有效地劳资关系?
2.在**上保证的话有没有法律效力,构不构成欺诈?
3.公司事后与我签订的开除声明有没有效力?
4.客户有没有要求赔偿的权利?损失有我还是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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