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过错,女方可以要多少赔偿
更新时间:2009-11-21 12:20:23
问题描述:
我们结婚已经有17年了,有两个男孩,大的十五岁,小的十一岁,由于男方在2002年始就在外面与一湖北籍女子一起,而且在2004年9月已经生下一子,而且在2003-2006年之间男方一直不理家庭儿子,一直在跟这湖北籍女子生活,把我们十几年所有的一切都败掉了,2005年底男方又回来了这个家,但是一直都是两边跑,而且尽可能的偷钱到那边,这些我已经无法忍受,所以决定跟他断绝关系,现我们有一间跟人合伙的小公司,而且开这个公司的钱也是我借来的,虽然现在已经还清,但是我现在要离婚我可以得到多少?无助之人求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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