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社会和谐几乎丧命.......公理何在
更新时间:2008-12-25 12:01:42
问题描述:
为了照顾见义勇为的英雄,我一个女流之辈失去了零时工作。小孩一岁多,双方父母均已年迈,体弱多病。回想9月10号的那一幕,医生二话没说签病危通知书。我的心都碎了!我们刚出院回家不久,单位为我申请了法律援助,但今天无意得知那位盗窃汽车,开车逃逸并将我爱人撞翻在地,而且进行二次碾压的罪犯进行了两年的徒刑判决。且作为我们受害者并没有得到任何通知......................
请问公理何在?
有谁还敢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将生命抛之脑后。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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