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写抚养费诉状。帮忙修改
更新时间:2009-11-24 12:21:06
问题描述:
诉讼请求;1 要求被告支付离婚后拖欠儿子的抚养费12500元 2 每月探视1次,寒暑假每月2次,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7年6月1日协议离婚,按我们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准,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500元,被告除了今年1月至10月每月支付过抚养费200元外,且还要电话催,之前均无付过任何抚养费,共计拖欠抚养费12500元。其中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19个月*500元=9500元。2009年1月至10月少付300元*10个月=3000元。请求贵院跟据((婚姻法))第21条之规定判决如前请求 注;1 离婚协议书不要被告支付抚养费 2 婚后房子归被告所有 3 我所在城市在无锡 4 不知被告现在有没有工作 5 小孩现在9岁 6 我的要求合理吗?请帮忙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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