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27 10:13:51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我要购买一个店面,想和卖方只办理委托公证,就说以后房子所有事情都全权委托我来买卖租赁,把房产证和土地证放到我这里,这样交易对我来说有什么风险吗?
我从网上查了说:这样做公证的话,卖方可以到公证处撤消此委托公证的(他撤消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处会不会通知我?),再到房管局挂失房产证并申领新证,这样卖方就可以拿着这个房产证把房子再卖给其他人,或者去抵押贷款。我想问一下卖方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在法律方面对我有什么保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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