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23 11:20:05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我是代表我母亲来咨询这个问题的,我母亲与她现任丈夫是再婚的,1997年元月办理结婚证,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屋是1997年四月办理的房产证,当时是6万元购买的,现增值到20万)两人并未办理婚前财产登记,那男的有二十二万的存款,我母亲只看到过账号和开户行,但从未保管过,2009年10月,这男的以他侄女的名义购得8万元保险,有其侄女亲笔写的证明为证,保险款是他出的,这是不是转移财产的表现,现我母亲要求离婚,那男的只把原给我母亲的购买的保险5万给我母亲,房子不给,存款也不给,这合理吗?如果合理,我母亲能用什么方法起诉他的钱来路不明,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 *** ,要用什么举证,请明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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