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校定的制度中这一条款合法吗?我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09-11-18 17:55:01
问题描述:
在一民办学校(工作六年)工作时,送完本届毕业班,业绩非常突出,圆满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按惯例可拿到一笔奖金,可是下一学期被某教育局录用为公办教师,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聘用合同而离开民办学校了,结果学校不给发上学期奖金。学校理由是,民办学校奖励制度有一条“不续聘的教师,不发放奖励制度中的奖金”还说“奖励不是奖金,不属工资范畴,学校有权决定不给。”请问制度中这一条款合法吗?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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