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更新时间:2009-11-16 22:11:21
问题描述:
我公司自2008年7月陆续订立购置设备的合同,并于2008年10月、12月先支付部分货款,因合同需支付预付款,设备于2009年4月后陷于陆续进公司,并付清余款。设备发票等货款结清后开具的,所以取得的设备发票都是2009年的,请问这些发票进项税可否税抵扣?
税务人员认为合同是2008年订立的,应作为2008年所购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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