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经历了两次起诉和一次上诉,第三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更新时间:2009-11-16 11:58:48
问题描述:
第一次是08年6月起诉,9月份法院以二人尚有和好可能判不离;第二次是09年3月份起诉,6月份法院仍判不离,之后提出上诉,9月中级人民法院以第二次起诉距离第一次起诉的分居时间不足一年又判不离.请问第三次起诉应该在2010年3月份还是6月份,如果在3月份起诉法院是否会以分居不足两年为由又判决不离?所以考虑在6月份起诉是不是更稳妥?一次次起诉,感情早已破裂,为什么法院就是不给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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