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判我3.3万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8-12-24 15:26:15
问题描述:
我家卖谷,请了一个搬运工,司机人货混装,在行驶中被路边树枝横扫下地摔死,雇主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医疗费用了4000元, 鉴定为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已按200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算是87000元,司机实际赔偿97000元到位结案 ,其家属也放弃了刑事责任,现其家属用民事诉我赔偿交通事故未赔偿到位部分 ,一审判决按2007国民经济发展标准赔偿精神抚慰金1.5万 合计13万,再减去司机9.7万,我连带赔偿3.3万.判我3.3万是否合理?假设我再追偿司机会不会因为交通事故已结案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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