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咨询
更新时间:2009-11-11 20:56:16
问题描述:
我是省属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从2005年至今工作4年余。2009年6月单位法人代表口头通知“单位要辞退你”,当时我表示愿意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办理,尊重我的权益(包括支付辞退费等)。但是之后单位故意拖延办理辞退手续,至今未发书面辞退证明,并从当月开始停发工资。五个月以来我处于没有工资,没有申领失业救济金资格,无法申请人事争议仲裁的尴尬处境!
烦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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