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电话提出离婚,请问这两笔钱是必须还给她的吗(都是共同用了的)我提出离婚她不同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1-11 20:34:37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她06年2月份领的结婚证,婚后到现在都没小孩,她现在在外省上班,婚后没多久就去外省上班,具体什么工作我不知道,每年回来两次,去年回来说不出去了,到今年7月又走了,当时我在她老家县城开了店,她说陪妹妹去成都看朋友,结果一去15天,电话也不打回来,我登她**发现她去过芜湖(她原来上班的地方)我很生气,当即电话提出离婚,因为她这不是一次两次三次了,没有家庭概念,前年我爸生病住院她去看了一次就又去芜湖(当时她还在家里)每次出去都是几个月,回来都说不在外面上班了,我都原谅,这次我决定了离婚。有几个问题我咨询一下。1:在05年我为工地的事在她借过1万元,写了借条,上半年开车出事在她父母借了1万元,请问这两笔钱是必须还给她的吗(都是共同用了的)2:我提出离婚她不同意怎么办?(她没小孩,在女子医院花了1万多还是没关键是她不成家不顾家,没尽一个做妻子的义务)3:她的户口上在我的户口簿上,我老家开发占了陪的户口钱属她的还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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