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定金协议,卖方不卖了,说协议无效,不想负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09-11-10 18:37:32
问题描述:
2009年11月4日于北京一家中介与房主的丈夫签了一份定金协议,协议约定房子价格173万,142.77平,并约定于10个工作日之内签北京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其丈夫收下定金5万,写了收据,收款人是丈夫代妻子(房主)。签协议时,房主(在外地工作)把身份证和产权证发传真给中介了,并发短信告诉中介她同意卖此房,但并无书面委托书。定金协议是三方签的,甲方是房主名字(丈夫代),丙方是中介,并约定了中介佣金,有中介公司的章。11月7日,卖方以房价卖低了的理由不卖了,并说此协议无效,理由是收定金人不是产权证上的人,且无书面委托书,不按协议约定双倍返回定金。我现在搞不清此协议是否无效?如果无效,他明知没权签协议,还签了协议并收了定金是否违法?中介是不是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