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了女方家长的面子,是否触犯法律?男方若上诉法院是否能要回损失的3万元?
更新时间:2009-11-09 20:28:01
问题描述:
本人于去年结识一名女子,该女子与今年8月向我提出结婚,但我当时表白说本人并无任何存款。并予以拒绝,但该女子声称并不在乎聘礼。但为了女方家长的面子,女方出主意说男方可向朋友借取,结婚当日以彩礼方式给女方,并且女方答应结婚当日将彩礼全部带回来。
于是男方便从朋友那借得3万元整,但婚后女方对钱的事只字不提,结婚一月后男方提出还朋友钱。女方当时便于男方发生激烈争吵,并不愿将钱拿出来还给男方的朋友。
并于当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注:双方因结婚较快,并未领取结婚证,只有亲友证明!!)
问:女方这一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男方若上诉法院是否能要回损失的3万元?
望各专家给予明确答复!!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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