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汽车修理工,对方当时仅给付了医药费,没有补偿。丧失劳动能力,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更新时间:2009-11-07 21:54:14
问题描述:
我丈夫是汽车修理工,40岁,在1987年发生一起意外,当时,他正在车底修车,被外来的车因刹车失灵,撞在他修的车上,把他压在车底下,致使他脊椎错位,在北京天坛医院做手术,刀口有20公分长。缝了15针,住院了一段时间。对方当时仅给付了医药费,没有补偿。回家后修养一年多,后来左脚神经受扰,抬不起来,并且他的左右腿粗细相差很多。时隔20多年,现在身体越来越差,丧失劳动能力,家里有两个孩子上高中,我一个月才挣几百块钱,生活很困难。追究当年的责任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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