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用吗?
更新时间:2009-11-06 15:27:17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3月2日进入本地一家工厂上班,前三个月工资定为60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过了实习期涨工资,但没说长多少,规定每个月干满26天,期间,我六次加通宵上班,但因为我是文职工作,所以没有人给我记录,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发过工资,7月中旬因与同事晚上发生矛盾提出辞职,在那次矛盾中,我的手机被摔坏,老板刚开始只是拖延,后来我正式去辞职时,老板说要扣我五百块钱,因为我是在工厂和同事闹的矛盾,至于我被同事打得伤和我的手机,他说这不关他的事,后来报了案,公安帮忙调节,一直到现在还没有音讯,所以我想通过仲裁机构仲裁,但现在是11月了,我担心时效是不是过了,还有,如果我提出仲裁,要多少赔偿才好啊 ?拜求懂法人士指点一二。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