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
更新时间:2009-11-06 10:29:53
问题描述:
现在我们已签定书面协议:一、自他拿回工资卡后双方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日常开支伙食自己负责,(但不是分得很清,一般是他妈买菜,我每月花几百块钱买些小孩衣服有时买些家用的东西算是出了自己那份)二、市内买房我一人出资他不出,产权归我,但市郊外的集资房一人一半,三、如有债务,在谁名下,由谁还。请问律师:一、单位房没有任何书面证明(如房产证之类,只是住在那里,户口本有个地址而已),能不能公证。二、如果因单位集资房不能公证,他因此麻赖而不去公证我买的房子,只有这一张书面协议,离婚后他也能分一半吗?三、买房时用的一万元是08年存的,算共有,据此,他也能分房或者分什么份额吗?四、从自私的角度说,现在急需钱,如果我隐瞒这一万元出资,到以后有钱再存回来以后分回给他,判决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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