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未注明财产金额和分配时间,只说明分配条件,现条件不成就,我们怎样明
更新时间:2008-03-27 09:48:1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请求你们的帮助。我父母离婚一年多了,离婚时签署的协议未注明财产金额和分配时间,只是说明在偿还债务后一人一半分配,我母亲事后一直担心这份不明确的协议会让她的利益受损,因为她不清楚家里一共有多少财产,当时也未作公证,担心以后我父亲会变相的转移共同财产,导致她无法得到应得的利益,并且看我父亲的态度,打算近两年不还清债务,请问在这样一份不清楚(无金额)的协议是否有效,如何才可以让我们得到保障,获得或是明确她应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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