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涉及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11-04 12:18:03
问题描述:
2008年,我得哥哥出了车祸,肇事者逃逸。经医院得二十多天治疗才出院,但左臂被截肢,成了残疾人。期间花费医疗费用十二万元,几乎全部是父母向亲友借的,嫂子的父母出了2万多元。哥哥是2008年初结的婚,嫂子生了一个女儿,不满一周岁。两人住的是父亲名下的一所从单位买来的房子,2000年前买的,但近期才拿到房产证。
今年过年以来,嫂子对我哥的态度总是不好,对我父母也是不爱搭理,家里的事都是父母做,而且经常和她以前的男同学打电话发短信。我觉得他根本没心跟我哥过日子。我哥总是迁就她,尽量不惹她,希望能好好过日子。结婚之前为了给女方定金,结婚礼金,装修房,买家具,办事等父母就已经欠了四万多的债,这些债务现在为止都是我和父母在还。哥哥和我们家人都很爱这个孩子,以后哥哥结婚肯定会很困难。想问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住院的债务和为结婚欠的16万元的帐 能否算夫妻共同债务?孩子能不能归男方抚养?嫂子结婚时把礼金存了起来,算共同财产么?房子要拆迁的话,补偿金是不是该归父亲,而不算哥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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