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将满2年,期间无签订任何合同,现辞工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更新时间:2009-11-02 19:33:23
问题描述:
各大律师们,早上好。我是在惠州秋长镇某公司的一位职员,于2007年11月就职本公司,在任职期间,公司与我未签订任何的合同,加班无加班费,公司也未曾给我们购买过任何的保险与其它福利,如有请假还需扣除200元全勤及当天工资。曾在三月前我以口头形式与老板协商辞职,辞职期已提前半个月,但到期后老板原不让结工资,原因是公司较忙。而此次我再度提出辞职以书面形式并给于确认。现想咨询律师们几个问题:1.我辞职后是否可以合理的提出劳动法中“满一年结算13个月的工资”2.是否可提出该公司对于我的无签订合同的赔偿 3.如可以提出诉讼应该如何进行。在此多谢律师们的关注,急切需您们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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