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该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2009-10-31 21:01:29
问题描述:
我和方亚儿2006年和开了一个诊所,诊所的法定代表和主要负责人都是方亚儿,当时我们因为关系不错没有写合同,平时利润是我四她六,(投入都是五五的,因为她是医生我是护士医生比护士工资高,所以四、六是补她的)现因为我考入了医院变成正式工,必须去医院上班,她就借说法定代表和主要负责人都是她这店和我没关系的,在我们和她强力理论下我们两家写了一份协议书,如下:主协议人方亚儿,赵旭芬(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从2006年7月份开始共同经营陆埠方亚儿儿科诊所,营业利润双方六四分成。现因赵旭芬考入卫生院工作,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陆埠方亚儿儿科诊所由甲方单独经营,双方共同经营期间的账目已经结清。以后甲方经营期间的一切事均与乙方无涉。
二,甲方不得将陆埠方亚儿儿科诊所承包给他人经营。
三,如果以后甲方本人不再经营,该诊所应转给乙方经营。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变更为乙方。
四,今后因各种原因引起的陆埠方亚儿儿科诊所被注销,本协议同时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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