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更新时间:2009-10-30 10:53:19
问题描述:
时间是2009年10月29日,地点是南昌市区,我在南昌一家股份制公司上班,股东为三人,拖欠我们5个员工工资合计1万多元,公司帐户上面没有资金偿还我们的工资,经过员工和公司其中两位股东协商,决定以货抵债,我们员工和公司两位股东都签好协议,协议上面只有两股东签字,没有盖公司公章,上面注明欠我们多少工资,同意搬多少货还债.钥匙也给了我们,可是晚上我们去的时候,钥匙已经换了,我们打电话叫来110,他们不管,说股东本人不在,砸了锁.要负刑事责任,公司内部股东闹很大矛盾,公司现在名存实亡,要把股东三人叫到一张桌子上来很难,所以他们总是踢皮球,说只负责公司3/1的股份,1个人说了不算.我们5人都是应届毕业生,面对这种事情很茫然,谢谢律师给我们指点一下!1,我们与股东签定的协议生不生效?2,我们拿着那份协议能否去仓库强行搬货.3,如果不行,下一部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我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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