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
更新时间:2009-10-28 12:37:35
问题描述:
我一个亲戚(60岁)和他的同事晚上一前一后骑摩托车下班,亲戚在前面撞了一块石头,后面的同事由于躲闪不及又撞了他,亲戚后来经法医鉴定为两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导致血气胸死亡。现在交警要求对方拿出15000元给安排后事,我亲戚一方嫌少没有拿,一直放在交警那里。交警说对方是次要责任。由于当时为了救人,现场保存不完整,事故责任判定书还没有出来。
我想问,我亲戚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可以起诉要求拘留他,或者判刑吗?能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我们该怎样处理是最好的结果?我们最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双方都是农村人,按照交警说的总数可以是11万多,那我们可以要求多少呢?如果法院判定,标准是否和交警一样的?现在,我亲戚家已经把放石头和撞人的一起起诉了!
我亲戚死亡时60岁,家里还有两个孩子,都已满十八岁,上面没有老人,只有一个妻子。我们能要多少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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