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确认答复的正确性
更新时间:2009-10-27 15:14:00
问题描述:
谢谢各位给我答复的律师!我最初提出的问题是:我今年4月份买了一套房子是为了儿子将来结婚用的 ,为了满足贷款的要求,我用了我的名字办理了房产手续,而且金额较大的首付款也是我和我丈夫拿的,因每月还贷额比较大所以我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每月也拿出1000元来和我们共同还贷,请问我们这样共同还贷的话,将来这套房子的产权按法律来讲应该是谁的? 我现在的问题是:在我得到的答复中其中有一名律师是这样答复的(这样的话,房子应该是你儿子和媳妇的共同财产,前期的你们投入应该算是对他们的赠与)各位律师你们认为这位律师的答复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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