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回我的权益吗
更新时间:2009-10-31 18:42:33
问题描述:
我在94年上班,97年单位效益不好,单位要我停职待岗,发60元生活费,两年后改为停薪留职,要我自己交保险.合同每年一签.现在单位由国有企业过度到民营企业,推行岗位置换.单位却不接受我要求上班的请求,要我买断走人.我16年的工龄,用5万块钱买断.期间应由单位承担的保险(差不多也有5万了)却是我个人所交.单位说如果我不签字就除名处理!请问单位有权利这样做吗.我可以要求上班并且追回我所交的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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