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交易过程中买方提出终止合约,属于哪方违约,卖方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10-27 17:25:03
问题描述:
我与买方在中介公司的陪同下签定了一份二手房三方买卖合约,当时收取买方一万元的定金,当时买方提出对房子进行装修为由需提前把该套房子交给买方,由于房子还处于银行抵押登记的状态,合约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过户时间,两个月过后买方以过户时间太长为由提出终止合约,并将在两个月前已验收过的房子退还至中介公司转交给本人,同时要求本人退回那一万元的定金。当时本人出于时间和工作上的关系也同意买方的要求。但在我接受买方退回的房子锁匙并写下收条给对方以后,买方拒收我退还的那一万元定金,理由是中介公司在没有退还买方已支付的9000元中介费的情况下是不愿意接受本方退回的定金的。这种情况属于哪方违约?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或途径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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