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的执行
更新时间:2009-10-25 21:18:55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
终审判决是:原告还被告四万元后再交房子。原告在没有给钱的情况下,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了。在执行中,被告要求先给钱再交房子,可是法院却要先交房子再给钱,再此期间,法院没有通知被告钱已经交到法院了,也知道去拿钱的情况下,法院给被告下达罚款八千的决定,被告申诉了复议。就在此期间,被告在医院急诊室正发心脏病,医生正在问诊的时,法院执行人员带着录像,拿着纸笔强逼着被告写收条,并收钱。直至被告晕倒,之后打电话汇报说:“被告在医院晕倒了,没有事,录像了。”挂了电话就走了。不管不顾被告的死活。
咨询的问题:
1、在原告没有履行判决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对不对?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2、被告在就的情况下,法院强逼着其执行,导致被告晕倒,他们置之不理,一走了之,这样的行为对不对?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3、被告应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帮一个带着二十个月大孩子的弱小女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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