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10-21 17:42:53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在94年就在一家国营企业上班,从事一线的工作,当时实习工资只有45元。后来并签定了长达15年的劳动合同。截止到2008年发现单位有好几年没有给员工上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了,而且这些年也没有休息日什么的,只有五一、十一或春节放上2-3天假,有时根本不放。工资包括福利在内,也只有500元左右。几次去单位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单位领导说等他们老了一定给补齐的。后来反映无果,我的朋友就没有去上班,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打电话通知去解除劳动合同,欠缺的劳动合同用低债来的产品抵给员工,一双棉线的袜子要27元,员工们反对拒绝了单位,后来单位没有通知任何人把他们的劳动合同打到劳动局部门。目前单位正面临改制。他们聚集在一起要求单位补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总算给补上了。像这种情况是否有权利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和给予办理失业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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