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换代修的产品就能不享受国家三包的规定吗?
更新时间:2009-10-21 15:23:55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购买了一款**鼠标,保修期三年 ,在使用2年10个月的时候 鼠标坏看 **给他更换了一个新的其他型号鼠标(原来的那个型号停产了),在新鼠标使用2个多月的时候,鼠标又坏了(此时从第一个鼠标保修期算起,消费者已经超过3年的保修期),顾**称不能维修只能消费者付费购买新的鼠标。 我想问问律师,**方面称 他们的保修政策是“以换代修”,即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就给消费者换一个新的,但是保修时间是延续原有的时间,他们称这种政策是通过国家法律认可的,这个合法吗?与国家现有的三包政策来说,到底是三包是法律依据还是他们的政策是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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