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拿到保险补偿
更新时间:2009-10-19 16:52:58
问题描述:
我自2008年8月12日进入公司,试用期11月11日完后公司没有签订合同,知道2009年一月份才给我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我觉得应该是试用期完毕就开始签订合同,所以这份合同没有签。至到今天公司还没有给我们任何职工买保险(合同上签订的是5五险一金),现在去补买保险的话,只能补买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余的保险都不能补买,公司也不以现金形式补偿,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们职工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公司还放话了说自动辞职的什么都不补偿,现在走了2个人,保险也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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