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婚前首付婚后按揭离婚是该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09-10-17 09:57:03
问题描述:
我于2001年单位集资建房首付3万,办理10年按揭贷款6万,2005年本人结婚后,继续还贷至2008年3月提前还贷,因婚后办理房产证,故将妻子名字一同写入。2007年夫妻又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近14万,用本人公积金按揭贷款15万。2009年生一女。现妻子提出离婚,并要分割财产。请问我们财产该如何分割?女儿由谁抚养(我们都想要)及抚养费该如何计算(是按正工资的20-30%还是所有收入的20=30%)?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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