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及加班费问题,急!
更新时间:2009-10-16 17:43:46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是上海某日资公司员工,有两个问题急需咨询。
一是劳动合同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本人于07年12月进入该公司,当时与受该公司委托的某外服公司(人事外包公司)签定了一年期合同。至08年12该合同到期后,并无续签并在该公司工作至今。此期间本人没有向公司提出续签合同事宜,该公司及外服公司也没有向本人提出续签。直至上个月末(2009/9)外服公司突然提出要补签合同。
想请问律师,可否按新劳动法相关规定,要求该公司在无合同工作期间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可否以此为由拒绝续签新合同?公司又能否以拒绝续签为由停发工资并解除劳务关系?
二是加班费问题。
想请问律师,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否应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需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补助费等?以基本工资做为基数是否合法?
以上问题,还望律师不辞辛苦给予解答,在此先行表示感谢!
200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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