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重号可否通过诉讼解决?
更新时间:2009-10-15 10:31:48
问题描述:
我原籍安徽舒城马河口,8年前将户口迁入杭州,近期又准备把户口迁入广州,目前入户手续都准备妥当,去广州公安局办理时被告知我的身份证重号,须由双方其中一人改号后方能办理。目前我在杭州的户籍已被注销,而且我以前在安徽、杭州、广州取得过不少需要身份证号码的证件和业务,要是我改号码将非常麻烦。
我得知对方户口一直在原籍,而且未出省外就职过,由他改号应该更方便些,另外,根据目前身份证法有关解释,似乎有一条原则:重号其中一方将户籍迁出编码地,应由户籍仍在原籍一方更改号码。
目前我正在与对方协商,而且也在通过派出所协调,也通过舒城县长信箱反映了问题,但目前问题仍没有答案。我想问:
一、如果这三条路都走不通的话,我可否通过诉讼保留我的身份证号码,要求对方改号?诉讼胜算多大?
二、如果诉讼,是否应该将编码地派出所和重号对方同时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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