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应付多少责任,精神损失费,我们应该给与赔偿吗?如果打官司的话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更新时间:2009-10-14 13:11:26
问题描述:
我弟弟今年19岁在与其同学在校打闹玩耍期间不小心发生意外,致使其同学脚踝骨折,当时及时送医院就医了,打了石膏拍了片子医生就让其回家了,一周之后复查,发现骨头错位要做手术,请问我们应付多少责任,他们所说的误工费,误学费,精神损失费,我们应该给与赔偿吗?如果打官司的话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我现在又同学的签名材料证明当时的情形,也有利于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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