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协议
更新时间:2009-10-14 14:43:0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协议合同方面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四年前我和刘家鉴订了一份土地买卖协议,协议确定了土地两边的分界线,中间部分为卖出的土地,按径长估算是七米,不算其他,每米2210元,多退少补。现在的问题是,以前的土地是一个小山坡,没有进行实际测量,现在花了很大的工程将山坡挖平了,实际测量的径长有8.8米,比协议上定的多出了1.8米。按协议多退少补,刘家就要求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12000元来补算, 这和当初的价格相差太大了,也不合协议。针对这点,我想请教一下,在法律上,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补算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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