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我们这属于职务技术成果吗?如果想私下和人合作生产,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4-12-14 00:54:01
问题描述:
版主您好!
我们三人是一家科研型企业的职工,我们私下找到一个很有市场前景的研究方向(与本职工作方向无关),在单位不支持的情况下(曾申请过希望得到单位的资金支持,但未果!,所以并没有在单位立项),我们私下利用了单位部分设备和资金(我们属课题组负责制,组内有其他项目的资金,与该研究方向无关)。单位也没有过问过我们具体的进展情况,他们并不知道我们的技术程度如何。现在有相关厂家对该技术很感兴趣,希望合作生产。我们不想通过单位来做,那样的话,我们辛辛苦苦换来的成果大部分要给单位,自己得不到多少,很不甘心。
恳请大律师支招,我们该怎么做,才能避开单位,而又合法?
还有,该技术是我们三人共有的,在合作谈判中,对方希望我们将技术股权分开(三人按比例分)。
请问大律师,技术股该不该分开?各有什么利弊?
亟盼您的回复!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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