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的方式一方不情愿强迫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更新时间:2008-12-19 14:45:3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25岁的女性。在三个月前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男朋友,我们交流了近20多天后,在10月6日晚他来看我,在当天晚上及凌晨强迫我和他发生了关系,事后我一直哭闹。他离开后两三天都没有再和我联系,于是我说要去告他,他说他和我结婚,我也怕这事其他人知道,就决定和他一起,以后结婚了就算了。于是开始和他一起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他常常以我们是恋人而和我又发生了几次关系。现在,因为我们相处不和谐,于是他不想履行结婚的承诺了。我想问我们这样的情况,我能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吗?我觉得他是一直在骗我,然后拖延时间,改变事件的性质,推卸他的责任,我感到我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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