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车主与王某之间他们各自承担那些责任?伤残赔付由谁来承担?
更新时间:2009-10-08 19:16:07
问题描述:
我弟在2008年8月16日因车祸伤残,住了两次院,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后,现在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所幸大小便能基本自理,在家人的陪同下能行走。我弟是乘车人,通过当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后,车主赔付了11.5万,全部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现弟弟、弟媳、其儿子三口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同74岁的老母亲生活在一起,
出事前我弟是给他的老板王某去办事,老板认为交通事故与他没有关系,所以伤残赔付他不承担,让我们去找车主。 我弟和老板王某是同学,以前关系很好。王某在临夏县城附近承包了一段高速路公路的石料供应项目,开一石料场。在2008年春节前王某曾多次打电话和专程找到我弟商谈,请求我弟帮忙管理石料场,谈好每月2000-3000元的工资。2008年3月弟弟和他同学王某以及其他几个工人忙活着这个砂石场,从设备的安装到砂石的正式生产,直到我弟出事,他一直在现场工作。 现在无论怎样,我弟与王某是雇佣关系事实存在,并且在出事时是为王某到项目办去结账,王某把一切责任推到车主身上,对我弟以后的生活和病情的治疗不承担责任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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